子女團聚

子女團聚

Category : 團聚移民

1.  簡介

 子女團聚移民用於擔保人擔保自己的子女通過家庭團聚方式移民加拿大。在加拿大移民系統,子女團聚屬於配偶團聚類別,收養子女團聚屬於其他親屬團聚類別。收養子女團聚在國內比較少見,因此在這裡就不另外介紹,有需要辦理收養子女團聚的朋友可以直接聯繫新未來公司的移民顧問諮詢。

子女團聚移民因為和配偶團聚屬於同一類別,申請流程完全相同,申請條件也有很多相似之處。

子女團聚目前平均審理時間是11個月(2019年10月最新數據),但是根據新未來近期處理的案子,最快2個多月就可以通過審批,獲得移民紙。

重要提示!另外,2017年的政策將隨行子女的年齡放寬至21歲及以下,所以此前子女因為年齡超過18歲而無法跟隨家庭一起移民的申請人,如果目前子女年齡還未超過21歲,就還有機會申請子女團聚。趕快行動,抓住最好的機會吧!

2. 申請條件

 

擔保人條件(在加拿大的一方):

1)18周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PR);

2)具有足夠的經濟擔保能力,承諾義務承擔小孩到達加拿大後的基本生活開銷至少10年或是到小孩滿25歲為止(看哪一個更早就選哪一個)

3)沒有刑事犯罪,暴力犯罪或性犯罪;

4)已完成其他擔保義務;

5)沒有拖欠法院裁決的贍養費或兒童撫養費;沒有拖欠移民貸款;

6)沒有接受政府救濟(殘疾除外)。

 

被擔保人條件(申請者一方):

1)是擔保人的子女(包括繼子繼女);

2)身體符合加拿大體格檢查要求;

3)無犯罪記錄或者已經達到豁免期並能夠通過安全檢查;

4)19周歲以下,未婚;或

19周歲以上,因為身體或者疾病原因沒有勞動能力,並且從19歲之前起經濟上依靠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擔保人在申請移民時沒有提供子女的信息,或者提供了信息但是卻沒有參加移民體檢。如果是這樣,子女將不能通過家庭擔保移民方式移民加拿大。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曾經離過婚的家庭,例如擔保人在自己申請移民的時候已經離婚,申請者的離婚子女歸另一方撫養,這時申請者在申請移民時可能不知道離婚後歸另一方撫養的子女的信息也需要包含在內,也需要體檢;有些情況是中介公司的材料員為了省事而沒有告訴申請者需要提供離婚後歸對方撫養子女的信息。這樣就給以後的擔保移民造成了障礙。因此在移民申請時一定要搞清楚,並盡量提供所有家庭成員的信息,如果需要,即使不登陸加拿大也要進行移民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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